南宁晚报讯(记者 邓色迎 通讯员 黎东玫 钟志华 陆治业)邕宁区那楼镇人玉某,因赌博欠下巨款无钱可还,便偷了他人的存折和身份证去信用社冒领钱,并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写在取款单上,公安人员根据这一线索将玉某抓获。
3月16日下午,玉某正苦于没有钱还因赌博欠下的巨款,于是趁本村的村民玉处一(化名)外出,他翻墙进入玉处一家里盗得一本活期存折和身份证。3天后,玉某拿着玉处一的存折和身份证来到那楼信用社,冒领了3500元钱。在领钱过程中,信用社工作人员发觉不是存折户主本人取钱,便要求玉某出示身份证,并让他将身份证上的名字及号码填在取款单上,玉某也照做,甚至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信用社工作人员见玉某持有玉处一的身份证,手续合法,便依程序取出钱给玉某。
直至3月22日,玉处一想取钱时,才发觉存折和身份证被偷了。他去信用社查证时,发现取款单上赫然留有本村玉某的名字,于是报案。近日,公安人员凭着取款单上签名,轻易便把玉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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