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摩托车停在停车场内无人来领 记者邓江宁 摄
(记者 黄沁琛 邓江宁)近日,南宁市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告知有车辆被扣的市民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在这纸看似简单的公告背后,其实是存放着被扣车辆的停车场,积压着相当数量的车辆却无人领走。
车辆已到报废期,被处罚金额超过车辆本身价值,以及车辆本身存在“猫腻”等原因,都造成了许多车主在车辆被扣后既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也不到停车场领回车辆。
执法扣留摩托车无人来领
一辆有六成新的本田摩托车,停在这间房子中央,以它为中心,在周围约50平方米的范围内,密密麻麻地停放着七八十辆摩托车。在房子的一个角落,几十辆摩托车则像搭积木一样,被层层叠叠地堆起,高度已快接近屋顶了。从房子走出来,迎面是一个大棚,下面停满了成排的摩托车。这里是位于中华路的嘉禾停车场,里面暂时保管着交警四大队在平时执法中扣留下来的各种车辆。
昨日,停车场一位管理员粗略估算了一下,在停车场2000多平方米的面积里,停着接近3000辆的摩托车,以及少量的汽车。“车太多尤其是摩托车,根本就没人来领,因为已经报废了。”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位于茅桥路的中明停车场里。这个停车场暂时保管的,是交警二大队、七大队在执法中扣留回来的车辆,面积较嘉禾停车场大。在一片空地上,每排约70辆,总共十几排的摩托车停放场面,简直可以用“壮观”来形容。管理员同样发出了这样的抱怨:“这些车里面最多有40%会被领走。”而剩下的60%里面,报废摩托车占了很大的比重。
车辆积压让停车场“喘不过气”
本月8日,南宁市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告知市民如下事项:凡在南宁市辖区内(不含武鸣县等市辖六县)于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被扣留的所有车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合法证件、手续,到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接受处理。如果市民逾期不接受处理,那么南宁市交警支队依法对被扣留的车辆按无主车辆予以处理。
管理员说,停车场是自负盈亏,收入就靠收取停车费。但大量的车辆积压在停车场无人领走,停车场方面就白白损失了这部分的停车费。即便最后交警部门统一作报废处理,停车场也收不回这笔停车费。同样的问题或多或少地困扰着其他的停车场。
处罚金超车辆价值让车主弃车不顾
13年前南宁市民购买摩托车的高潮,也对应了现在的报废高峰。如嘉禾停车场的管理员所说,在嘉禾停车场无人来领的车辆当中,绝大部分是摩托车,而其中又有接近70%的摩托车已经报废或者接近报废期限。据交警介绍,一些司机在上路前因侥幸心理作祟,被处罚金额超过车辆本身价值,以及车辆本身的“猫腻”等原因,都造成了车主在车辆被扣留后一走了之,没有完成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到停车场领回车辆这最后一道手续。当然也有一部分人确实是因为某些客观原因,短时间内无法领车,但这样的情况占的比例并不大。
其次一个原因是当事人因严重违法遭到重罚,处罚的金额已经超过了车辆本身的价值。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都是处罚金额和扣分幅度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同时有几样严重违法行为,那么被罚款的金额轻易就超过千元。如果当事人拖拖拉拉不去接受处罚,那么滞纳金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市民在摩托车被扣留后一年零3个月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一算,处罚的本金以及滞纳金加起来达到了4000多元。市民看到这样的数字,自己也吓了一跳。当交警问这位车主为什么不及时来处理,对方称“忘记了”,最后考虑到4000多元都超过了摩托车的价值,车主没有接受处理,摩托车当然也不要了。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如果你的摩托车已经到了报废期,应拿去申请报废。市民可以致电广西车船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电话:3311626),由该公司派人上门回收报废车,并对报废摩托车进行破坏发动机、切割车架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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