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邓晓衡 通讯员韦永敏)昨日记者从南宁市食药监局获悉,从5月1日起,药品企业生产的含兴奋剂成分药品必须打上“运动员慎用”字样,以避免运动员误服误用。
南宁市食药监局综合业务科的负责人表示,今年南宁市食药监局将兴奋剂专项整治列入工作重点,在辖区内开展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的彻底清查,对查处的违规生产兴奋剂企业进行停产处理。
记者了解到,近日南宁市召开生产企业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从今年5月1日起,每月上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生产销售情况,凡生产的含有兴奋剂成分的药品,须在药品包装标志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召回或下架停销。对于5月1日之前生产的未标注字样的药品,可加盖印章或者贴标签,但不得使用文字模糊或粘贴不牢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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