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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工程款一拖就三年
 

  04月10日 【字体: 【颜色: 绿


 
 

    包工头郁闷不已,有关部门称已在积极处理此事

   本报讯(记者覃宏玲 实习生龙格) 昨日,包工头王先生向记者反映,由他们负责主体工程的南宁市柳沙某学校在2005年年底就已经竣工,但是承包该工程的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六建南宁分公司)拖欠他们的10多万元工程款至今仍未结清,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而湖南六建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则称已在积极处理此事。

    包工头反映

    工程款一拖就是三年

    据王先生反映,他们承包队于2004年年底与湖南六建南宁分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由其负责该学校主体工程。工程当年年底开始施工,2005年年底竣工。当时该公司只支付了100多万元工程款,仍有十多万元工程款未结清。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他不时到该公司追讨被拖欠的十多万元,但是均被以“现在没有钱支付,去找湖南总公司吧”为由推托。有时催得急了才分几次给他一两万,剩余款项一直拖欠至今。

    王先生还说,据他们了解,该学校当时已经支付了80%—85%工程款给湖南六建南宁分公司,对方根本没有理由欠款,这笔欠款理应由湖南六建南宁分公司解决。但是被拖欠的工程款至今仍然拿不回来,王先生很郁闷。

    承包方回应

    正在竭力协商解决此事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的负责人谢先生。他解释说,由于各种原因,该笔工钱确实是没有支付给王某等人,但是现在该项目经理已经到湖南总公司协商解决该费用的办法了,上头和他们也都很重视这个问题,相信这个事情很快得到解决的,希望王某等人能再给他们多一些时间和谅解。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金北斗律师事务所的林有锦律师。他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湖南六建南宁分公司有没有得到该工程相关费用,都应向王某等施工农民工支付工钱。如当事人已经到相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协调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话,当事人可以考虑向法院等相关部门提起诉讼,运用法律的手段追讨应得报酬。

    责编: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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