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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动车故障频出 退货竟要“折旧费”
 

  04月14日 【字体: 【颜色: 绿


 
 

    南宁晚报讯(记者蒋爱云)家住祥宾路的罗先生新买一辆电动自行车,没想骑了不到一个星期就故障频出,4月12日,他去退货时,商家却非要收取200元“折旧费”才肯退钱。昨日,经过协商,商家终于同意按原价退还罗先生购车款。

    4月6日,罗先生在唐山路一家车行花2200元钱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骑了没两天,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就“不行”了,开出去半小时就没电,罗先生马上到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部维修。可没过几天,电动自行车前轮又发出“吱吱”的怪声,于是他再次推车去维修。好景不长,12日,罗先生骑车外出办事,途中车子的后轮突然没气,塌了下去,他只好又将车推到售后服务部。维修人员检测后告诉他,后轮内胎质量有问题,需要更换。新买的车一个星期修三回,罗先生已经无法忍受,就对车行老板提出要退货。可车行老板称,退货可以,但罗先生得先交200元的“折旧费”,否则免谈。

    “我是因为电动车质量有问题才要求退货的,凭什么还要交‘折旧费’?”罗先生很不解,为了这辆电动自行车,他多次来回地跑,耽误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居然还要收“折旧费”,实在很不合理。昨日上午,罗先生在记者的陪同下再次来到车行协商退车事宜,后经过双方协调,商家按电单车原价退还给了罗先生2200元钱。

    像罗先生这样的情况,商家收取“折旧费”是否合理?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南宁市国海律师事务所的罗青林律师。罗青林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不应承担责任,所以消费者在退货时商家不应收取“折旧费”。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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