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邓色迎 通讯员陆秋盈 张欢)给新房安装了卫浴商品,不想还没入住,房子就遭遇“水灾”。房主陈某认为是安装在浴室挂盆的内接头处爆裂漏水导致,于是将装饰公司负责人告上法院。
2007年10月31日,陈某和妻子在南宁市某建材装饰公司购买了柱盆等卫浴商品为房子进行装修。购买的时候,装饰公司的负责人梁某承诺提供上门安装服务。随后,装饰公司也如约上门进行了安装。其后,正当陈某准备入住新房时,意外却发生了。2007年12月3日,他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的电话通知说房屋漏水了,心急如焚的陈某立即回家,发现房屋地板上有很多水,连衣柜、房门都浸泡在水中。经过查看,发现是安装在浴室挂盆的内接头处爆裂漏水造成的。陈某于是立即联系装饰公司的负责人梁某,装饰公司也马上派人到陈某家查看,并确认了挂盆内接头爆裂而导致漏水的事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某向南宁市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但因装饰公司不愿调解无果。
陈某认为,自己在购买、使用装饰公司销售的产品而遭到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向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将安装挂盆的装饰公司负责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费用共计13816元。4月11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因房屋漏水而引发的产品质量赔偿纠纷。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编:赵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