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开展机关群众评议和作风调查行动中,揪出又一批“反面典型”。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情报信息中心主任及燕青等官员因群众不满意而被免职。然而,无关痛痒的弱势部门,依据这样的评议结果处理官员不仅当事者会感到“从重从严”,社会公众也难以心悦诚服。(《新京报》4月21日)
民众评议政府活动之所以屡陷难以服众的尴尬,其根本原因在于许多地方往往在推进时缺乏一系列有效的、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首先,民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价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持。群众要参与政府评议,至少应对诸如受评部门工作内容、工作实绩等作业评价基础的相关信息有充分的了解。然而在现行体制下,这种信息的获取依然受到很大限制,作为普通百姓,对多达百家的政府机构不要说直接打过交道,深入了解,有些恐怕连其名称和职能也都一知半解,怎么能奢望其作出正确评议、不出现一定的偏差呢?
其次,民众评议的主体往往随机性较大,缺乏科学性。民主评议政府绩效,应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这就需要我们注意参评人员的筛选,采用科学的调查手段增强其所具有的代表性,从技术上提高评议结果的准确性,避免人为的误导。但不少地方为了突出这种评价的“公共性”和“开放性”,往往借助网络调查、媒体问卷和街头随机调查等形式,使评价主体呈现不特定性。除可能出现少数民众因个人恩怨任意评价、盲目投票的现象外,这种全开放的评价机制也为相当部分的机关部门可能弄虚作假、为自己投票拉票创设了机会。
更重要的是,许多地方对民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往往犹抱琵琶半遮面,没有做到全面、及时地公开,这就给有关官员留下了暗箱操纵的空间,使民众参与评价流于形式。这种做法,最终伤害了民众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至对评议结果普遍抱质疑和不信任的态度。
让民众参与政府绩效评议,不应仅满足于纸面上的热闹和轰动效应,而应在评价机制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填补可能出现的漏洞,并逐步建立公开的可操作的民意回应机制,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彻底走出结果难以服众的尴尬境地。 (俞 洲)
责编: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