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吴福大)5月8日上午,自治区物价局和南宁市物价局将联合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行价格宣传活动。届时,包括物价局主要领导在内的物价工作人员将现场接受市民的价格咨询和举报投诉。
据介绍,今年5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第10年。为了提高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意识,区市物价局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长韦艳兰担任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于5月—8月期间开展《价格法》实施10周年大型宣传活动。
8日当天,物价部门将在朝阳广场设立价格法律咨询台和举报投诉台,现场受理有关咨询和投诉。同时,还成立了两个应急检查组,对群众的价格投诉及时进行检查。在现场,市民还将了解到涉及民生的医疗、教育、公安、工商、交通、劳动、民政、广电、计生、物业管理、供水、供电、车辆保管等价格收费的有关政策情况,如何预防和认识商家价格欺诈行为等。
在《价格法》实施10周年活动期间,物价部门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了解商场的经销、价格管理等情况,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并开展价格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工作,增强诚信意识。此外,还将邀请相关部门和部分经营者代表开展《价格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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