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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舶门槛”降低百姓称快
 

  05月07日 【字体: 【颜色: 绿


 
 

    (记者 蓝彬彬 张丽颜)从上月起,中区直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再次调低,医保住院、慢性病起付额均下调约50%。执行新标准已有一个月余,记者近日采访了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等区直医疗机构获悉,从中享受到实惠的市民均拍手称好。

    4月10日上午,在瑞康医院住院治疗肝炎的杨阿姨办理出院手续。在杨阿姨的出院费用收据单上,记者看到,治疗两个月,她总共花了医疗费19382元,扣除公务员补助4092.59元,统筹资金支付13694.93元,杨阿姨个人要支付的现金仅为1595.03元。杨阿姨说,区医保参保人员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下调了一半,这可以让她少负担几百元的医疗费用。

    同济医院院长吕敬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调整前年内第一次住院者,在三级医院住院就医,住院费总共为3228元,起付额为1428元,那么住院者首先要自付住院费1428元,超过部分的1800元再由医保按比例支付医疗费用。现在,起付额降低到700元,自己要交的医疗费个人掏钱少了728元,是原来的一半多点。

    另外,对起付标准进行调整的还包括门诊慢性病和留察治疗。记者了解到,慢性病申报要到医保科领表,由个人和医生填写申请表,附诊断结果(疾病证明书)、检查、化验单,由三级医院审核盖章上报区医保中心专家审核(由定点医院办理)。慢性病费用:起付额调到600元后,超过起付额部分按照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注:乙类药自付部分、检查、治疗不作费用累计),今后每年的起付额是按统筹单位年平均工资的6%计算。

    “这个调整实际上是区政府的民生工程,也是为了减轻职工住院负担。”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医保科科长韦丽山说,这个新的标准实施一个多月以来确实让不少患者感觉真实惠,仅上半月就有60名患者享受该标准。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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