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业与业主有矛盾,农院路丽园小区房产商决定更换物业公司
本报讯(记者巫冬华)农院路丽园小区物业人员以影响小区美观为由,在住户不在家时强制拆除防盗网。物业是否有权利强制拆除住户的防盗网?这一行为引起业主的不满。由于物业与小区业主有矛盾,房地产开发商已决定换另一家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强拆防盗网
昨日,记者来到农院路10号丽园小区,小区大多数住户阳台是拖拉式的拉闸门,少数住户在阳台上自行安装了防盗网,一些楼顶住户安装了全封闭式的阳台。
小区的蔡女士说,因为她家是在一楼,感觉很不安全,所以采取安装防盗网的方法将阳台封闭起来。4月1日,物业在小区贴出通告说根据小区《业主手册》第三章以及《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的第四条规定,封闭阳台的行为与小区持续一体性的要求有冲突,损害了其他住户的利益,要求私自安装防盗网的住户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整改。4月18日,物业组织人员将3栋104住户的防盗网强行拆下,而此时业主并不在家。这样的做法无疑激化了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如今部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蔡女士表示,按物业公司的规定,只能在阳台内侧安装拉闸式的防盗门,而她觉得,在家里面安装拉闸防盗门并不实用,而且使用起来也有许多不便。她不明白,在自家阳台上安装防盗网,到底影响了谁?
物业管理换了人
蔡女士说,他们并不是要和物业作对,小区治安让他们十分担心。据她了解,晚上只有三个保安值班,出入小区的门就有三个,保安除了守好大门根本无暇顾及小区安全。另外,偷盗现象在小区里屡见不鲜,因此他们不得不在阳台上加装防盗网。丽园小区业主临时公约里,有这样一条规定,说不得在房屋外安装护栏(除一楼外),即使要安装防盗网也不得超出墙外。现在,小区安装的防盗网都是在一楼,也没有超出墙外,但是物业认为他们安装的防盗网不合规定就强行拆除了。
随后,记者与蔡女士来到负责小区物业的泰园物业管理处,管理处的赵副总称,5月8日小区物业将转由另一家物业公司管理,这是房地产开发商决定的,目前他们正在交接工作,对于小区管理等问题无权回答。蔡女士问:为什么更换物业公司没有通知全体业主?赵副总没有对此作出解释。
律师说法
对此,南宁国海律师事务所罗青林律师认为,物业的做法欠妥。首先,物业根据规定管理是合理的,事先虽通知业主,但不应在业主不在家的时候拆除。其次,物业并没有执法权,如有违反规划、市容管理规定的,应由规划、城市管理部门处理。物管处如发现有违章建筑,或有跟物业管理规定不符合的搭建物,可以通知、劝说、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通过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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