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广西气象 | 留言建议 | 怀旧版 |
当前位置:->> 首 页 ->> 社区新闻(南) ->> 正 文
 

唉!四年来小区频频停电
 

  2008年05月30日01:12 【字体: 【颜色: 绿


 
 

    南宁晚报讯(记者张丽颜 通讯员肖军)昨日凌晨1时,家住南宁市翠湖新城四期的居民又再次陷入无电可用的境地。雷雨天气使得小区配电设施发生跳闸事故造成停电。目前江南区政府紧急协调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停电问题,让小区居民不必再忍受停电之苦。

    现状:四年来小区停电频频

    当天凌晨1时,记者赶到该小区,南宁供电局配电抢修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抢修。工作人员说,接到用户反映停电后他们迅速赶到了现场,但发现供给小区的主电网运行正常,没有受到雷雨天气的影响。“四年了,自从我们搬进来住以后就没有消停过,小区频频发生停电事件让人烦心。”这名居民气愤地说。另一名姓黄的居民说,之所以他们小区经常出现停电现象,根本原因还在于他们现在使用的电还是属于临时的基建用电。

    据了解,发生停电事件的是翠湖新城四期小区。2004 年左右该小区当时的开发商报装了三台变压器用于三期基建用电,并与南宁供电局签订供用电合同。但是等到四期房子建起来以后,由于没有及时安装一户一表,小区的开发商就把原来供三期的基建用电用于四期小区居民的生活用电。由于是临时用电,随着小区居民逐步入住和用电量的增加,已经不能满足电力需求,用电安全难以得到保证,线路跳闸屡有发生,导致小区频繁出现停电现象。

    原因:产责权不清造成设备失修

    此外记者还从供电部门了解到,翠湖新城四期用户在近两年来陆陆续续存在着欠费问题,最高曾拖欠40万元的电费。加上小区开发商对于配电设施维护不力,导致小区停电事件频频发生。

    据了解,停电涉及的该部分商品房,由于开发商未能如期完成一户一表安装,因此其居民并未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现在小区配电设施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小区居民。”南宁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说。由于目前还属于临时用电性质,其电费目前由开发商承诺支付。而开发商未能履约造成拖欠供电部门巨额电费。随着开发商的撤离,电费一直由小区居民自己承担,但由于停电事件频频发生,小区部分业主拒绝交纳电费,从而走入了这种恶性循环的怪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翠湖新城四期住房频频停电的背后,折射的是南宁市22万多客户配电设施均存在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问题。

    解决:将出台政策根除顽疾

    据了解,由于目前尚未出台“一户一表”纳入住宅区的开发单位建设成本的规定,因此早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尚有大部分因资金不足等原因尚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仍采用合用表供电方式,而且有部分开发商在房产开发完毕后未向供电企业办理基建用电转为居民用电的手续,这样的居民小区用电变压器仍采用原来的基建用电,运行几年后却无法满足用电需求,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造成用电难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居民用电的安全可靠难以得到保证。同时,在南宁市仍采用合用表供电方式的小区时常发生电费纠纷、拖欠电费等问题。

    随着南宁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仅仅是市区居民用电客户数每年就以3万户左右的速度递增,而这些居民客户和原22万多客户配电设施均存在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问题,难以保证居民的正常用电,另一方面也给主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为了解决类似翠湖新城配电设施存在产权不明、责权不清造成停电的顽疾,有关方面正在酝酿出台《南宁市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促进市政、商住区域供配电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责编:赵翠玲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网上投稿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报社诚聘 | 帮助中心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5 NNWB NEWS [桂龙天工信息系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