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6月2日电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等突发重大灾害,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一些地区已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
据了解,2003年10月,北京市在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建立的应急避难场所是全国第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中国地震局于2004年下发了《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开始推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目前,不少城市已正式启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据地震部门负责人介绍,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有整体规划,保证居民步行5到10分钟可以到达紧急避难场所,步行40到60分钟可以到达长期避难场所。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及应急物资等能够满足疏散居民5日的基本生活需要。
《“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省会城市和百万人口以上城市按照有关规划和标准,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地震部门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68个大中城市已建成和正在建设大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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