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黄伟国)日前,经对全区14个市2007年财政收入进行核实、测算,广西壮族自治区决定对各市财政收入增长上新台阶予以表彰和奖励,以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各市的积极性,加快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其中南宁市获得奖励140万元。
据了解,获得奖励的城市及奖金如下:南宁市奖励140万元,柳州市奖励100万元,桂林市奖励70万元,百色市奖励40万元,玉林、河池市分别奖励30万元,北海、来宾、崇左市分别奖励25万元,梧州、钦州、贵港市分别奖励20万元,防城港市奖励15万元,贺州市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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