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谢骏)6月7日凌晨5时许,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3.6吨粗酚泄漏。事故发生地点在百色水利枢纽上游云南境内,距离库区入口处约25公里。事件发生后,国家环境保护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百色市立即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与云南省文山州相关领导共商联防联治,并按照中央领导及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同时,国家环境保护部也迅速采取行动,先期派出环境应急中心和西南、华南督查中心指导事故处置工作,张力军副部长随即赶赴现场指导污染防治工作。2008年6月10日,国家环保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广西百色市召开处置云南“6·7”粗酚泄漏污染事件情况通报会。会上通报了国家环保部专家组意见:目前在百色水利枢纽库区广西范围内未发现水质异常,此事件没有对广西境内库区水质造成污染。
为以防万一,事故发生后广西百色市人民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组建现场监测和处置组、维护稳定组、宣传组、卫生保障组、生活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等,统一领导和协调处置云南“6.7”粗酚污染事件。同时,第一时间启动了饮水、环保监测、水产养殖等相关应急预案,并派出环境监测人员,24小时做好库区水质监测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继续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库区水质变化。
责编:赵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