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梁静 通讯员杭维雄 富强)见阻拦法院执行无效,被执行人李某竟向110报假案,谎称有一伙人冒充警察偷他的车,要求出警阻止。日前,李某为他报假案行为埋单。依照《民事诉讼法》,他因此被罚4000元。
因买卖合同纠纷,李某的一台挖掘机在诉讼期间被江南区法院就地查封。案件判下来之后,由于李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江南区法院决定到挖掘机所在地柳州金秀县将挖掘机扣回法院拍卖。当法院执行人员赶到金秀县依法拖运挖掘机时,李某纠集十几名当地工人上前阻拦,前后企图进入执行现场达5次之多。
见阻拦无效,李某向110报假案,谎称有一伙人冒充警察偷他的车,要求出警阻止。当地110接到报警后随即赶到现场,设卡盘查。法院执行员向110表明身份,出示了工作证,并详细说明案件的情况后,事情才得以解决。
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决定。李某当即表示自己报假案的行为是错误的,以后记住这个教训,并且在第二天主动交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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