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向南宁市某建材公司分批购买了红砖共50000块。一场暴风雨后,部分红砖爆裂粉碎,建材公司却不同意更换,陈先生状告建材公司索要赔偿30000元。
2008年3月5日至22日,陈先生先后向南宁市某建材公司分批购买了红砖50000块。然而,一场暴风雨过后,他发现部分红砖已经开始自行爆裂粉碎。由于破裂的红砖数额比较多,导致工程无法如期进行。于是,他来到南宁市某建材公司,要求更换一批质量过硬的红砖,但建材公司却不同意更换。
为此,陈先生将该建材公司告上法院。近日,兴宁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记者 邓色迎 通讯员 陆秋盈 欧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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