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喊冤,影楼认为其违反制度
本报记者 梁静
黄小洁应聘到朝阳路一影楼担任化妆师,上班仅23天即被公司开除,而且没有领到一分钱工资,她于是将影楼告到劳动部门。对此,影楼颇感冤枉,因为黄小洁与客户发生争执打斗,给影楼带来了恶劣影响。昨日上午,这起双方都自认“有理”的劳动纠纷在兴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员工起诉 工作23天领不到工资
今年3月,黄小洁到朝阳路一家影楼应聘化妆师。经过面试,她顺利过关,并于3月17日正式上班,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底薪加提成。如果能顺利经过一个月的考验,黄小洁就能成为正式员工。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4月8日,一对新人陈丽和王刚到影楼拍摄婚纱照,黄小洁担任两人的化妆师。在化妆过程中,由于双方沟通不足,陈丽对黄小洁所作的造型创意并不满意,遂要求更换化妆师,影楼方面及时进行了协调。4月9日,陈丽和王刚再次到影楼拍摄照片。尽管换了化妆师,但黄小洁与王刚之间的冲突还是没能避免。最后,王刚拨打了报警电话,兴宁派出所民警到场调解后,由影楼支付王刚这对新人精神损失费2608元,事情才得以解决。
黄小洁说,事情发生之后,她接到了影楼电话,让其回家等候处理通知。4月20日,没有等到通知的她再次到影楼,却被告知已被开除,扣发全部工资。这让她觉得很不公平,毕竟,从3月17日至4月8日期间,她接待了多起婚纱摄影的化妆业务。在仲裁申请书中,黄小洁要求影楼支付从3月17日至4月8日的工资1755元、加班费1500元、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3400元、社会保险金等共计6000余元。
影楼反驳 员工违反制度是主因
对于黄小洁的说法,影楼方面表示感到很冤枉。影楼表示,据他们了解,4月8日当天,黄小洁就已经与客户陈丽和王刚有了摩擦。在连续二次设计造型后,客户陈丽对黄小洁设计的造型都不满意,黄小洁并没有做耐心解释,反而言语冷淡、尖锐,致使陈丽小声哭泣。客户王刚非常生气,要求更换化妆师,还因此罢拍。事后,影楼客户服务部人员出面调解,同意了王刚更换化妆师的要求。第二日,到影楼拍摄婚纱照的王刚再度与黄小洁发生争执。争执中,王刚将其拉到总台评理。在总台,两人争执升级,其间,黄小洁将空水瓶掷中王刚眼镜,继而双方发生打斗。最后,王刚报了警。
这场闹剧给影楼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对影楼的声誉造成了影响。影楼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从黄小洁平日上下班未按规章打卡,4月9日发生打斗事件后,其无正当理由无故旷工5天以上等方面考虑,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 扣罚制度有无约束力
正当影楼方面思考该如何消除4月9日事件带来的影响时,黄小洁向劳动部门提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各项费用共计6000余元。
对此,影楼方面认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且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本案中,黄小洁还在试用期,其工作并没有满一个月,故不需支付双倍赔偿。另外,此次打斗事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608元,依照公司《员工守则》,黄小洁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1304元);同时,对于黄小洁迟到、早退、不打卡、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应当给予相应处罚,扣发总计1720元,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薪酬1695元。
昨日上午,围绕黄小洁是否违反影楼规章制度、影楼规章制度是否有约束力这两大焦点,双方展开了辩论。由于调解不成功,仲裁委员会将择日宣布仲裁结果。 (文中人物全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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