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为满足虚荣心,连续作案5起,被法院判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本报记者 陈延明 通讯员 刘飞燕 陈贵福
为了请朋友吃饭挽回面子,这个小伙子起了歪念。他一年内盗了6辆摩托车,换得钱请朋友享乐,偷来了虚荣,但18岁时却蹲进了班房。昨日,马山县法院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高业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囊中羞涩寻找财路
高业是马山县乔利乡人,初中毕业后就待业家中。由于平时朋友较少,乔利乡街上的网吧便成了他常去的地方。高业在网吧里结识了几个比他年龄稍大的小青年,没多久他们就成了朋友,经常一起吃喝玩乐。高业囊中羞涩,因此每次喝酒都是朋友掏的钱。虽然朋友没说什么,但时间一长,高业觉得脸面挂不住,想回请朋友挽回几分薄面。他掏掏自己口袋,空空如也,张口向父母要,父母又不给,高业决定自己寻找“财路”。
如何才能快速挣到钱呢?高业想到了偷。
行窃得手宴请朋友
2006年12月3日凌晨3时许,高业攥着工具,摸黑来到了乔利乡东良村。经过一番“巡查”,他发现村民高立民家里没人,于是便撬开高立民家大门,窜进了高家院子。他看中了停在院内的一辆摩托车,于是用之前准备好的“万能钥匙”开锁,盗走摩托车。
高业很快便将车转手卖掉。拿着赃款,他不敢回家,躲到亲戚家中。一段时间过去了,他见公安没什么动静,便放心回到家中,当晚就请朋友到酒楼大吃了一顿。虽然这顿饭将高业盗摩托车换来的钱花光了,但是高业认为值得。因为他终于可以在朋友面前抬起头来做人,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朋友入伙一起“致富”
见高业突然出手阔绰,朋友便询问他如何弄到钱的。高业将自己的“故事”说了,这几个朋友见钱眼开,当即要求入伙。
2007年1月1日晚,他们来到乔利乡东良村,将停放在别人家门前的摩托车盗走。得手后,高业等人以600元的价格将车转卖。见钱来得那么容易,高业等人财迷心窍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们疯狂作案,盗得各种摩托车6辆。其间,高业为方便自己出去作案,还花400元收购一辆赃车来当交通工具。
落入法网数罪并罚
公安机关接连不断地接到群众报案,采取了行动。经过秘密侦查,警方认为高业有重大作案嫌疑。2007年11月21日,高业被警方刑事拘留。在审讯期间,高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高业参与盗窃5次,盗得各种摩托车6辆,价值15260元;另收购赃车一辆,价值2971元。马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高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且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名。另外,高业专门购买使用赃物摩托车,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对高业进行数罪并罚的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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