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2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19日发布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严禁放开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通知》强调,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要确保相关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
《通知》重申,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确保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生活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等价格不得提高。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近期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解决。严格执行发电用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责编:赵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