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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上市要有“身份证”
 

  2008年08月28日09:49 【字体: 【颜色: 绿


 
 

    本报讯(记者冯欣 实习生粟桂利)昨日,南宁市工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三部门,联合对市区内流通领域的食品销售进行集中督导检查。通过对南宁市交易场、杭州路、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及步行街等地食品销售区的集中走访检查,检查人员表示,南宁市流通领域的食品销售总体上都能做到亮证经营、明码标价,食品质量有保证。

    食品要有“身份证”     标签内容要细化

    食品质量是否有保障,经营牌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能够溯源,是联合督察检查组成员检查的重点。昨日上午,记者跟随督察组来到了北京华联超市。在超市食品销售区,经营牌照、标价牌等都标示得很清楚,标价牌上的产品名、产地、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让顾客一目了然。

    督察组一走进南宁市交易场,就特别针对各类散装食品进行细致检查,眼观、鼻嗅、口问,不放过一处细节。在一散装干货摊点,工作人员指着架上的腊肠、辣椒粉,仔细询问经营者商品的进货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还细细查看经营许可证件。工作人员介绍,散装食品上架销售除了必需的经营许可证件外,每个产品还要有“散装食品标签”作为身份证明,标签内容包含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等级、价格、贮存条件、经营者名称、生产商、联系地址。

    在一腊肉摊点前,督察组发现经营者大意漏填、少填了一款散装腊肠的食品标签,便要求其立刻整改。督察组表示,商品来源与保质期是食品质量安全的保证,对那些说不清商品来源的商品要做下架处理。

    超范围经营被制止    亮证经营是关键

    即使经营牌照齐全,销售商所销售的食品种类还需由其所领证件的经营范围规定。在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督察组发现了一则标示有“中国凉茶王”溪黄草的违章广告。经营小贩在没有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况下擅自摆摊,并播放违章广播,当场被督察组叫停。

    在杭州路一家干杂经营部,督察组发现该店经营有白虎活络油之类的药品,而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只是干果类零售。督察组立即要求经营户将超范围经营的药品下架。

    “亮证经营”是督察组每到一站检查的首项内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都要求摆挂在营业区的明显位置。少数经营户由于担心证照摆在明显位置会发生丢失,有证不亮。在督察组工作人员的细致解说下,经营户很快就整改好。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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