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广州市“高危行为干预队伍”来到广州某个酒店开展艾滋病防治干预活动,在讲座的过程中,一名“干预队”队员带着近40位“小姐”宣读了“健康誓言”:“健康是人的第一财富,健康是幸福的根本保证,为了自己的健康和幸福,也为了他人的健康和幸福,从今天开始,我们一定要用安全套,每次都用,坚决使用!”(12月1日《广州日报》)
让“小姐”宣誓“保证”使用安全套,而且“每次都用,坚决使用”。宣誓起来还煞有介事,尽管组织者和宣誓者都一本正经,可足以把公众“雷”翻天。如果“小姐”们宣誓能算数,这个世界可能早就没有“小姐”存在了,她们更可能早就不会当“小姐”了,因为公安机关只要抓住卖淫的“小姐”除处罚外,都要让她们写“保证书”,这个“保证书”当然就是“发誓”,“小姐”们更会一把鼻涕一把泪,把“保证书”写的无比深刻,可是结果呢?这也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因此,这个“小姐宣誓”不过是一个“桃色的成人幽默”而已。
就我们社会的现实情况来说,打击卖淫嫖娼和预防艾滋病现在一直处在矛盾中,法律要坚决打击,社会团体又要保护“小姐”,因为她们不仅有自己的公民权利,更是艾滋病蔓延的“高危团体”,保护好她们就可能减少艾滋病的蔓延。这一“打”一“护”就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就法律来说,只要卖淫决不会因为使用了安全套就能减轻处罚,“客人”更不会因为使用了安全套就无罪,“客人”不戴套“小姐”们更是投诉无门。在这样一种前提下,安全套就只能成为“鸡肋”,靠“客人”的“自觉”,而在一切都是非法的交易中,“自觉”能值“多少钱一斤”?
卖淫嫖娼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让曾经一个遥远的病种飞速蔓延到我们的身边,但现在要完全铲除不仅很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和色情比起来这种病毒不仅更可怕,而且可怕的多。在现行的“一打一护”中,这种病毒还是如入无人之地。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将这种毫无意义的“宣誓”用法规约束起来呢?甚至能不能将卖淫嫖娼中的安全套作为“量刑”的尺度,那就是卖淫嫖娼有罪,而不使用安全套更要罪加一等,这也就同如给“小姐”一种权利,给“客人”一个“紧箍咒”。这种法律的改动虽然很“敏感”,但显然要比让“小姐宣誓”和这样那样的“保护”要有实际意义的多,更有作用的多。(朱少华)
责编:韦东